江苏竞盛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储能及智慧能源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2-08-18 10:03:39 admin 2199 来源:江苏竞盛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竞盛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储能及智慧能源装备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竞盛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上党大道9号;

投资金额: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的1%;

建设规模:新建1条储能设备生产线,年产5000套储能设备。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镇江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6月5日公布的《2021年度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市区环境空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36μg/m3、58μg/m3、7μg/m3和30μg/m3;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以下简称一氧化碳浓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以下简称臭氧浓度)分别为1.0mg/m3和175μg/m3。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超标污染物为PM2.5和臭氧。与2020年相比,PM2.5和二氧化硫浓度分别下降5.3%和12.5%,PM10和二氧化氮浓度相持平,一氧化碳和臭氧浓度分别上升11.1%和6.7%。因此,本项目所在地为不达标区。2个监测点甲苯、二甲苯、甲醇、TVOC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2)地表水

W1~W3监测断面中各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Ⅲ类标准。

(3)声环境

N1~N8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4a类标准。

(4)地下水

除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外,D1~D6其余监测因子均能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

(5)土壤

各监测因子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


三、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板材预处理线废气经“1#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1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型材预处理线废气经“2#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2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2#车间切割区废气“3#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3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3#车间部件装配焊接区、总装焊接区废气,西区的经“4#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4排气筒排放;东区的经“5#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5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3#车间打砂、清理区废气,经“6#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6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2#车间的含VOCs的废气和烘干燃烧烟气,经“1#RTO系统”处理后,送到3#车间的中层漆烘干、面漆烘干作为热源,与3#车间的含VOCs的废气和烘干燃烧烟气一并经“2#RTO系统”处理后通过P7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甲苯、二甲苯、苯系物、甲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P8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VOCs。

食堂油烟经“静电除油”处理后通过P9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油烟。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排入丹徒污水处理厂,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最终从排入胜利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焊机、切割机及其他机床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各噪声设备在采取了一系列的降噪措施后可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不扰民。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钢砂(S1)、废切削液(S2)、沾染切削液的废铁屑(S3)、金属边角料(S4)、废液压油(S5)、废润滑油(S6)、废焊丝(S7)、焊渣(S8)、废油漆桶(S9)、沾染油漆的物质(S10)、废胶瓶(S11)、废线缆(S12)、废活性炭(S13)、废滤芯(S14)、废粉尘(S15)、废滤棉(S16)、漆渣(S17)、废催化剂(S18)、沉淀污泥(S19)、废油(S20)、废包装材料(S21)、生活垃圾。

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S3)、沾染切削液的废铁屑(S4)、废液压油(S2)、废润滑油(S5)、废油漆桶(S9)、沾染油漆的物质(S10)、废胶瓶(S11)、废活性炭(S13)、废滤棉(S16)、漆渣(S17)、废油(S20),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包括:废钢砂(S1)、金属边角料(S6)、废焊丝(S7)、焊渣(S8)、废线缆(S12)、废滤芯(S14)、废粉尘(S15)、废催化剂(S18)、沉淀污泥(S19)、废包装材料(S21),均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处置。

固体废物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在上党镇政府对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修编完成的前提下,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同时,本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五、建设单位及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竞盛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总;联系电话:13391190580;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上党大道9号;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葛工;联系方式:18549852649;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方式和途径:

①江苏竞盛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储能及智慧能源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②建设单位所在地和环评单位所在地提供纸质报告书供公众查阅。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对象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江苏竞盛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储能及智慧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①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邮寄、电子邮件。

②公众提出意见的途径:打印公众意见表,并邮寄至环评单位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邮编210000;填写公众意见表电子表格,并邮件发送至326026862@qq.com。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下载附件:

1、江苏竞盛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储能及智慧能源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点击下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点击下载)